新北市河濱公園可施放煙火爆竹煙火地點一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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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河濱公園可施放煙火爆竹煙火地點一覽表

2019-01-24

 

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事項:

  1. 施放爆竹煙火時,嚴禁朝人員、設施物等施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。
  2. 施放行為人於施放爆竹煙火時,應朝空曠區域施放並不得毀損河防建造物、提防、護岸及水門等公共設施;若因施放不當而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,相關法律責任由施放行為人自行負責。
  3. 於開放施放一班爆竹煙火地區,依現場標示範圍或現場管理人員指定之範圍為準。另有關於噪音及空氣污染問題,請遵守「噪音管制法」及「空氣污染防制法」之規定。

註:「特定節日」為元旦、除夕、春節、元宵節、端午節、中元節、中秋節及國慶日。其中元旦包括當日即前一日;除夕、春節、元宵節係指自除夕起至元宵節止之期間;其餘特定節日係指節慶當天。

 

消防局公告施放地點

請參連結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爆竹煙火施放專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