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鶯地區違規種植清理 收回公有地10,000平方公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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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鶯地區違規種植清理 收回公有地10,000平方公尺

2013-06-05

【新北市訊】為強化河川管理並收回遭占墾之公有土地,新北市政府自5月27日起,針對市轄大漢溪三鶯地區高灘地違規種植等進行強制清除作業,至5月30日止已完成三鶯大橋下游河段清理工作,完成面積達10,000平方公尺,未來將持續執行違規種植清除作業,以維護高灘地之景觀。

因都市空間有限及部分民眾守法觀念不足,市轄高灘地履遭民眾占用墾植農作物,先前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已多次派員宣導,惟占用情形仍屢見不鮮。該行為除破壞景觀、影響河防安全外,所使用之肥料更造成環境污染,故自5月份起即陸續針對市轄高灘地違規種植等進行清除作業,大漢溪三鶯地區完成面積達10,000平方公尺。

新北市政府再次呼籲,在河川區域內占用公有地違規種植,除違反水利法第78條之1第4款規定,可依法科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外,亦涉及竊占等刑事責任,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。市轄已完成清理之河段,將持續派員巡查,如再有違規種植遭查獲,將依法究責。

資料詳洽: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隊長張永生
聯絡電話:(02)8969-9596#700  手機:0937-201-302
新聞發言人: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副局長宋德仁
聯絡電話:(02)2960-3456#7579 手機:0988-391-2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