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5等約僱人員-徵才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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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5等約僱人員-徵才公告

2019-02-26

徵才訊息 一、發布日期:108.2.26~108.3.4 二、職缺別:全職性質 三、徵才職缺:5等約僱人員 四、工作內容 1. 河川巡防管理等相關業務2.河川園區景觀再造相關工作及契約履約管理相關業務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五、工作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(近435藝文特區、新月橋,湳仔溝抽水站內) 六、待遇:依「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,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4,916元 七、性別:不限 八、學歷/檢定要求: 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。 九、徵才條件 :1.曾有公關行銷經驗者或曾有履約管理經驗者尤佳2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。 十、報名手續 1.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,並於108年3月4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施先生收,機關地址: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(郵戳至遲以108.3.4為憑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)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5等約僱人員」及白天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。 (1) 本處甄選報名表。(應含簡要自述、學歷、經歷、專長等並親自簽名) (2)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。 (3)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 2.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。 十一、甄試 1. 初審合格者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」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。 2. 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(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,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) 十二、錄取及相關作業 1. 甄選錄取名單可至本處網站之「最新消息」-「資訊公告區」項下查詢。 2. 本項甄試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,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,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,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,本處得予從缺。 3. 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,候用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於候用有效期間另有相同或性質相近職務出缺時,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。 十三、備註 1. 僱用期限: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,次年度續約與否依年度考核結果辦理。 2. 依「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,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4,916元。 3. 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1個月內完成報到(可立即上班者尤佳)。 4. 請至下載專區下載本處甄選報名表報名。 5. 聯絡電話:(02)89699596分機151施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