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或研究名稱:○○○○○○
二、主辦單位
(一)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○○○處
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
聯絡人:陳○○ 電話: 分機
手機:
(二)承攬單位:○○○○○○○○公司
公司負責人: 公司電話:
負責人:
電話:
手機:
三、活動或研究項目及範圍
(一)活動或研究項目:
(二)活動範圍:
【撰寫注意事項】
※ 先說明活動、研究路段所在之處,並將實際活動、研究之自行車車道名稱以文字方式詳述
(例如華江水門至新海橋自行車段)
※ 請檢附活動位置及行車動線示意圖,並以彩色線條或圖塊明確標示
(三)活動期程:自○○年○月○日至○○年○月○日止
四、活動或研究安全措施
1. 活動或研究時間原則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例假日照常。
2. 配合入口管制,禮讓行人與自行車,閃雙黃燈或單邊方向燈,車速需維持在30公里以下。
3.必要時須適當運用專責人員指揮管制交通。
4. 若有破壞設施及景觀,願負相關賠償責任並立即修復。
活動或研究結束時物品必須立即整裝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