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機關: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
人員區分:工友
名額:1 名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本處巡防管理隊(22052)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4樓)。
有效期間:111年1月25日~111年2月21日
資格條件:
(一)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。
(二)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、無不良嗜好。
(三)工作主動積極且認真負責。
(四)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。
(五)限本市各機關(學校)現職工友。
工作項目:河川、排水巡視及違規取締工作。
工作地址:本處巡防管理隊(22052)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4樓)
聯絡方式(含檢具文件):
(一)應檢具文件:
1、工友履歷表。
2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經歷證件影本。
3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、汽車駕駛執照影本(無則免附)。
5、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。
(二)報名方式: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,請於111年2月21日(星期一)前,檢附前開文件交寄至本處秘書室(以交寄日期章戳為憑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應徵巡管隊工友」)俾利安排面談事宜。
(三)工作內容諮詢請洽本處巡管隊李隊長,聯絡電話:(02)89699596分機300。
(四)應徵相關諮詢請洽本處秘書室黃小姐,聯絡電話:(02)89699596分機615。
相關附件下載:工友履歷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