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5等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-徵才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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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5等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-徵才公告

2018-08-20

一、發布日期:107.8.21~107.8.26

二、職缺別:職務代理性質

三、徵才職缺:5等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

四、工作內容

1.辦理本市高灘地河濱公園相關景觀、土木工程等設計及施工履約管理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五、工作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(近435藝文特區、新月橋,湳仔溝抽水站內)

六、待遇:比照「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,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4,916元

七、性別:不限

八、學歷/檢定要求:

大專以上土木、景觀、建築、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。

九、徵才條件

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。

十、報名手續
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,並於107年8月26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施先生收,機關地址: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(郵戳至遲以107.8.26為憑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)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5等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景觀設計職系工程員)」及白天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。
本處甄選報名表。(應含簡要自述、學歷、經歷、專長等並親自簽名)
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。
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。  

十一、甄試
初審合格者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」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。
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(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,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)

十二、錄取及相關作業
甄選錄取名單可至本處網站之「最新消息」-「資訊公告區」項下查詢。
本項甄試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,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,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,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,本處得予從缺。
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,候用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於候用有效期間另有相同或性質相近職務出缺時,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。

十三、備註
代理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(約108年3月中旬)無條件離職,不得要求留用。
依「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,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4,916元。
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1個月內完成報到(可立即上班者尤佳)。
請下載本處甄選報名表報名。
聯絡電話:(02)89699596分機151施先生。

報名表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