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工守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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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工守則

1. 請於排定值勤時間到勤服務,不得遲到早退及擅離工作崗位,值勤時並應穿著本處核發之工作背心或佩戴識別證。

2. 請於到達值勤場地提供服務時,以電話或通訊軟體通知本處及委外保全人員。

3. 值勤時應保持工作熱忱,以及親切和藹的服務態度。

4. 義工值勤時不得有吸煙、賭博、飲酒及大聲叫嚷等有礙觀瞻之行為,並應保持服儀整齊。

5. 值勤時如遇突發狀況或意外事故,義工應立即通知本處及委外保全人員,並做初步適宜的處置行為。

6. 值勤時應隨時注意場地安全,如遇不安全之行為,應即予勸阻,並通報保全人員處理。

7. 義工於任何時間均不得做出未經本處核准之宣傳行為,以及假借本處名義從事營利、借貸及取得不正當利益之行為,亦不應收受民眾之金錢物質回報等。

8. 義工應熟悉瞭解場地管理作業規定,並確實按照規定執行。

9. 義工需按已安排之值勤日期、時間及地點到勤,如需換班或不克到勤,應儘早通知本處。

10.義工屬義務性質,仍應遵守本處各項管理作業規定,並應愛惜保管相關公物。

11.義工如有任何違法或違反本處規定之行為,責任自負;本處並得隨時解任之,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