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區設施照明設備啟閉時間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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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區設施照明設備啟閉時間原則

園區設施照明設備啟閉時間原則

公告實施: 中華民國 111年12月20日

一、 照明開放時間:依中央氣象局月平均日落時間開啟。

二、 照明關閉時間:每日:22時關閉,星期五、六延長開放至晚間24時。

三、 寒、暑假:延長開放至晚間24時(依教育部公布時間辦理)。

四、 國定假日:前1日延長開放至晚間24時,工作日前一日不延長。

五、 民眾反映有使用需求或配合活動:將評估使用頻率,個案簽准同意後延長使用時間。

六、 特殊狀況:遇有豪大雨造成場地濕滑或有影響使用安全疑慮時,提前關燈。

七、 設施照明由園區路燈提供者(包燈):關燈時間為隔日早上。(如:灣潭遊戲場、星際遊戲場)

八、 其他特別設施:機車練習場21時關閉(交通局訂定時間)、共融遊戲場(大都會公園23時關閉、八里文化公園22日時關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