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灘地園區足球場租借使用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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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灘地園區足球場租借使用須知

高灘地園區足球場租借使用須知(112.02.03更新)

一、 目的:為活絡場地使用率,避免至現場等待時間過長,本場地採預先登記方式申請使用,如無人申請之時段則開放民眾自由使用。

二、    使用費用:依據「新北市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」第3條規定:平日每4小時新臺幣(以下同)250元/座,假日每4小時350元/座,採預先繳費制;如屬複合性足球場(如陽光足球場),則最小借用單位為8人制場地,如須辦理11人制活動則需借用2場。

三、申請文件經本處同意即公布於本處官方網站。

四、同時段同場地有2個以上登記者,將以先申請者優先使用。

五、 訓練及教學性質借用以平日為主,假日教學及訓練借用需隔週且該週僅能借用週六為原則,且不因已開課而保證借用。

六、 申請使用者須填寫「新北市政府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借用」申請表,以親送或郵寄至高灘地工程管理處3樓營運企劃科任小姐或吳先生收(連絡電話02-89699596轉分機217或213)。

七、 完成申請使用後,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使用場地者外,其所繳納之費用均不予退還。

八、 如所登記使用時段遭占用,請通知本處保全人員處理。

 
 
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