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辦人 |
負責業務範圍 |
分機 |
黃股長 |
1.綜理南區業務、二層公文決行或核稿及擬辦。 |
522 |
蔡約僱人員 |
1.土木設施維護修繕第1區(新店溪秀朗橋上游、汐止、瑞芳)。2.堤外路面改善工程。 3.臨時交辦事項。 |
520 |
黃約僱人員 |
1.112、113年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(第4區-大漢溪左岸)承辦。 |
515 |
黎約僱人員 |
1.水電設施維護修繕第1區(新店溪中正橋上游、汐止、瑞芳)。2.臨時交辦事項。 |
507 |
許約僱人員 |
1.112、113年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(第2區-新店溪華江橋至秀朗橋〉承辦。 1.112、113年高灘地流動廁所租賃及清潔工作(南區)代理。 |
508 |
吳助理工程員 |
1.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承辦。2.水電設施維護修繕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承辦。3.土木設施維護修繕第2區(新店溪華江橋至秀朗橋)協辦。4.本科小額採購。5.防汛業務協辦。6.人工濕地協辦。 |
521 |
林約僱人員 |
1.1999輪值表提報、1999Q&A窗口。 |
51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