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攝短片《1995》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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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短片《1995》案

日期: 民國113年02月18日

類型: 人民團體

活動名稱: 拍攝短片《1995》案

單位: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電系

地點: 山佳河濱公園沐心池

備註:

新北市政府新聞局

協助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電系

申借山佳河濱公園沐心池拍攝短片《1995》案(113年2月18日6時至13時),本處同意借用併免收本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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