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外國人足球聯賽」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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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外國人足球聯賽」案

日期: 民國113年02月25日

類型: 人民團體

活動名稱: 「外國人足球聯賽」案

單位: 魏海明

地點: 陽光運動園區足球場

備註:

魏海明

申借陽光運動園區足球場(11人制)辦理「外國人足球聯賽」案(113年2月25日及3月10日9時至17時),本處同意借用並得專用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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