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鶯部落木造變違建鐵皮屋 市府籲勿違約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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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鶯部落木造變違建鐵皮屋 市府籲勿違約束

2012-11-12

「新北市訊」新北市水利局高灘地管理處於10月間查獲,三鶯部落有一列管戶,將舊有木造物拆除重建擴大蓋鐵皮屋,並且基地面積比舊屋擴大30%,有違列管原則,水利局高管處呼籲:「三鶯部落自律自我約束,遵守既有規範,『維持原地、原規模、原木造建物』,勿違增擴建,共同維護行水區的行水流量及廣大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。」

高管處於今年4 月中旬發現三鶯部落(列管清冊草圖編號33號、部落自編門牌21號)木造房屋後方空地,有鐵製浪板及原木柱;並於現場找到該戶登記人陳月眉女士承認自述,鐵製浪板及原木柱等建材,係為搭建屋舍準備,高管處巡防員當場告知,不得有新增違建,並請陳月眉女士將鐵製浪板及原木柱移置他處,不得置放於部落內。

殊知,10月11日,該舊建造物全部拆除,10月18日巡查時,就地出現嶄新擴大基地面積30%的鐵皮屋,竟已搭建完成,建地面積與材質,明顯與列管不同,巡防員當下已告之,已屬違建,請陳女士自行拆除,否則將依法強制執行。

水利局高灘地管理處代理處長諶錫輝表示,基於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,必須落實市府決議,高灘地管理處才於11月1日公布告,要求該違建戶自行拆除,希望三鶯自救會發揮自律自我約束精神,遵守既有臨時安置約束辦法,以維護行水區的基本排洪安全。

11月8日,水利局高灘地管理處再度派員溝通,至部落召開不得新增違建宣導說明會,希望三鶯部落自救會能恪守約定,遵守民國99年2月24日的市府決議:現有戶數應列管,不得再新增,依「維持原地、原規模、原木造建物」原則規範,勿再擴充違建。經過說明會後,至今該住戶仍未自行拆除。

水利局強調,勸導三鶯部落遷離危險的行水區,市府努力有年,民國99年2月24日由副縣長蔡家福所主持的「溪洲阿美族及三鶯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辦理情形」的研商會議中決定,「現有戶數應列管,不得再新增」。

為照顧原住民之生活,市府業已成立原住民安置推動小組,邀請當地住戶、專家學者及市府相關局處室參與,積極執行部落現住戶安置工作,且為避免市府安置之美意遭致濫用,部落現有建築物已由市府原住民族行政局、警察局及水利局嚴密監控,禁止再有新增情形。

水利局再次強調依法執行之決心,河川區域內新增之違法建築物,一經查獲,即依據新北市政府河川區域範圍內違法案件拆除優先順序表認定為A類案件,優先執行強制執行,以確保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,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

水利局發言人:宋德仁副局長 手機:0988-391-217 聯絡電話:29603456轉7579

附件下載:三鶯違建照片及巡查過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