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8月機關安全維護宣導
2026/08/03
公務機關「冰箱大盜」 連續偷喝同事鮮奶與飲料(移送普通竊盜、記過懲處)
案情概要:某中央機關辦公室的公共冰箱內,同仁常發現自己貼了名字標籤的鮮奶、咖啡、燕麥奶會無故「失蹤」或被喝到剩一半。幾名受害同事忍無可忍,在冰箱角落架設錄影設備錄影蒐證,當場抓包是隔壁單位的另一名正式公務員涉案,並直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提告。
移送與下場:刑事責任:涉案公務員雖在警局不斷哭訴「這只是微不足道的辦公室惡作劇」,但法律上並沒有「微罪不報」的空間。警方仍受理並將案件依法移送地檢署。檢察官考量物品價值極低且被告認罪賠償,最終給予緩起訴處分,並命其向國庫支付罰鍰。
行政懲處:雖然幸運保住公職未遭免職,但機關政風單位介入調查後,以「言行失檢,損害機關聲譽」為由,對其記過處分,當年的年終考績直接落入丙等,徹底斷送未來的升遷仕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