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站搜尋
一、為配合國民體育法第6條第3項「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,應在國民體育日(9月9日)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」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處所轄之新北市河濱公園內公共運動設施於國民體育日(9月9日)當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。(已有預先申請當日場地借用者除外) 。 False 2099/12/31 上午 12:00:00
二、場地借用新月橋及新月廣場,時間:
1.進場布置:114年12月30日(星期二)至12月31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下午10時。
2.正式活動:115年1月1日(星期四)上午5時至下午5時。
3.撤場還原:115年1月1日(星期四)下午12時前完成。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月橋及新月廣場
高灘地園區網球場租借使用須知(113.09.11更新)
一、目的:為活絡場地使用率,避免至現場等待時間過長,本場地採預先登記方式申請使用,如無人申請之時段則開放民眾自由使用。
二、使用費用:依據「新北市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」第3條規定:平日每4小時新臺幣(以下同)600元/座,假日每4小時800元/座,採預先繳費制;使用二小時以下以半場次計算,逾二小時以一場次計算。。
三、 公布租借結果:申請文件經本處同意即公布於本處官方網站。
四、 同時段同場地有2個以上登記者,將以先申請者優先使用。
五、 收費教學性質僅週一至週五可借用;週六、週日整日不借用;且每週以借用2場次為限。
六、申請使用者須填寫「新北市政府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借用」申請表,以親送或郵寄至高灘地工程管理處3樓營運企劃科任小姐或吳先生收(連絡電話02-89699596轉分機217或213)。
七、完成申請使用後,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使用場地者外,其所繳納之費用均不予退還。
八、如所登記使用時段遭占用,請通知本處保全人員處理。
場地管理機關︰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
聯絡電話︰(02
高灘地園區足球場租借使用須知(113.09.11更新)
一、 目的:為活絡場地使用率,避免至現場等待時間過長,本場地採預先登記方式申請使用,如無人申請之時段則開放民眾自由使用。
二、 使用費用:依據「新北市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」第3條規定:平日每4小時新臺幣(以下同)500元/座,假日每4小時700元/座,採預先繳費制;如屬複合性足球場(如陽光足球場),則最小借用單位為8人制場地,如須辦理11人制活動則需借用2場;使用二小時以下以半場次計 算,逾二小時以一場次計算。
三、申請文件經本處同意即公布於本處官方網站。
四、同時段同場地有2個以上登記者,將以先申請者優先使用。
五、 訓練及教學性質借用以平日為主,假日教學及訓練借用需隔週且該週僅能借用週六為原則,且不因已開課而保證借用。
六、 申請使用者須填寫「新北市政府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借用」申請表,以親送或郵寄至高灘地工程管理處3樓營運企劃科任小姐或吳先生收(連絡電話02-89699596轉分機217或213)。
七、 完成申請使用後,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使用場地者外,其所繳納之費用均不予退還。
八
標線,並依照國際網球總會規範設置每場長、寬分別為23.78、10.97公尺的標準場地;球場周圍為清晰分區,使用綠色色彩,此亦與河濱公園綠意盎然之景觀互相呼應,民眾不論遠眺賞景或進場揮拍,均能享受身心靈放鬆的感覺。
本球場相關使用是依照市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「網球場使用管理規則」辦理,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6時至晚間10時止(星期五、六延長開放至晚間12時止),民眾皆可自由使用,優質場地,全民共享。如有賽事需租借場地,可於官方網站「便民服務->檔案下載」內下載「場地借用申請相關檔案」,於填寫申請表後申辦,歡迎市民多加利用。
新聞稿內容詳洽: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科長 姜佩君
聯絡電話:(02
頁(立約雙方大小張)、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河川公地使用許可書、車輛進出動線圖、申請使用範圍)。
(二)車輛通行證申請切結書
(三)車號清冊。
二、活動展演:
(一)本處營運企劃科核准場地借用...照上開申請規定方式辦理。
(六)各機關團體舉辦個別活動,使用本處河濱球場、自行車道等(非租借場地),原則上一律不同意核發通行證。
(七)如有發生違規使用通行證情事,本處得隨時收回作廢之;如有涉法,依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