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淡水、八里、新月橋、熊猴森遊戲場,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區域公告
2025/04/02
新北市政府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
發文字號:新北府水高字第1143300530號
附件:
主旨:公告本市淡水河右岸金色水岸河濱公園、淡水河左岸八里左岸河濱公園、新月橋、熊猴森遊戲場自行車道、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 ,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。
依據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 條第 1 款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市淡水河右岸金色水岸河濱公園、淡水河左岸八里左岸河濱公園、新月橋、熊猴森遊戲場自行車道、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,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。
二、管制車種、時段、路段如下:
(一)管制車種:微型電動二輪車。
(二)管制時段:全日。
(三)管制路段:
1、淡水河右岸金色水岸河濱公園: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15巷沿河岸商店街段自行車道、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。
2、淡水河左岸八里左岸河濱公園:八里渡船頭至八里左岸公園沿河岸商店街段自行車道、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。
3、新月橋:橋上及引道。
4、熊猴森遊戲場:全區域自行車道、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。
三、自 114 年 6 月 1日起,未依規定進入者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 7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,處新臺幣 300 元以上 1,200 元以下罰鍰。